一条看似普通的格纹围巾,背后竟牵涉驰名商标之争和40万元赔偿!当经典英伦格纹在电商平台被“复刻”销售,是“装饰”还是“侵权”?
提起英伦风尚的灵魂,博柏利那抹独特的驼色交织黑、白、红的格纹,堪称行走的奢侈品符号。在时尚领域,众多奢侈品牌也将格纹作为标志性元素,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属博柏利。其标志性的驼色交织黑、白、红的格纹。
从上世纪70年代在英国注册为商标,到2000年在中国获得注册,再到2014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早已成为品牌的核心标识。格纹图案如此深入人心,其背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备受关注。在现实中,因格纹图案引发的侵权纠纷屡见不鲜。其中,博柏利公司与绫某公司的“真假格纹”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备受瞩目。
博柏利公司作为奢侈品行业的佼佼者,旗下的第G732879号、第13790169号、第G987322号商标,均被核准使用在第25类服装配饰商品上,在围巾、风衣等产品上广泛应用。尤其是第G732879号商标,在2014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在时尚界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辨识度。
然而,2019年,博柏利公司发现绫某公司在多个网购平台上销售多款围巾,如“经典英伦格子围巾”“欧美风”“彩色格子”等,这些围巾使用了与博柏利公司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格纹图案。博柏利公司认为,自家格纹商标经过特殊设计,具有固有显著性,经过长期、广泛、持续地宣传和使用,已与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唯一识别关系。绫某公司将与其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格纹图案平铺使用于围巾上,属于能够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行为,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。
绫某公司则辩称,首先,自家围巾上使用了公司品牌文字商标,与博柏利公司围巾上使用的“Burberry ”文字商标不同,两者区分商品来源的差异是各自的文字商标,被控侵权围巾上的格纹图案仅系装饰性使用,与权利商标既不相同也不相近,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。其次,被控侵权围巾系向第三方采购所得,绫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生产,并非被控侵权围巾的生产商,且绫某公司销售不知道构成了侵权的商品且能够说明合法来源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但法院经审理认为,将商标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等处,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,用于识别商品来源,即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。由于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,加之权利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具有较高知名度,当相关公众看到被控侵权围巾上的格纹图案时,易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与博柏利公司有特定的联系。
法院终审判决:绫某公司侵犯博柏利商标权,需赔偿40万元并销毁侵权商品。最终,知名品牌博柏利(Burberry)的商标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。法院认定,绫某公司生产、销售的围巾因使用了与博柏利经典格纹高度相似的图案,构成商标侵权,需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、销毁库存,并赔偿博柏利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。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,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。
格纹作为一种经典图案,历史悠久,既是文化符号,也是时尚界的标志性元素。然而,正因为它的广泛流行,许多品牌(如博柏利、苏格兰格纹等)的特定格纹已注册为商标,受到法律保护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相似设计,可能构成侵权,面临法律追责。
对于商家而言,在设计、生产商品时,需特别注意避免使用与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相似的格纹、logo等图案,否则可能被起诉索赔。而对于消费者,购买商品时也应选择正规渠道,避免购买山寨产品,以免无意中成为侵权行为的支持者。
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品牌权益,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一环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都应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,避免踩入侵权“雷区”。